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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概述 1、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亿元,同比增长13.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3.95万元,同比增长179.91%。公司营收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影视及广告等领域新签订单同比增长所致;归母净利润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营收同比增长,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期间费用同比下降,以及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等原因所致。前三季度,公司新签订单6.93亿元,同比增长29.94%,其中海外市场新签订单2.85亿元,同比增长45.53%,国内市场新签订单4.08亿元,同比增长20.89%。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坚持深耕行业策略,进一步夯实细分市场优势地位,具体情况如下: (1)影视领域,新签订单金额约2.72亿元,同比增长132.74%。电影播放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签订LED电影屏订单175块,其中完成交付了71块。 (2)广告领域,新签订单金额约1.19亿元,同比增长360.66%。 (3)数字内容领域,控股子公司创想数维新签订单金额约2,612万元,同比增长24.68%;实现营业收入1,796.95万元,同比增长89.68%。三季度,创想数维持续获评“抖音生活服务四星级直营服务商”,通过专业级MetaBox 4KK和企业级MetaBoxBoRoom虚拟直播解决方案,为不同品牌提供XR虚拟直播全流程运营服务;四季度,计划推出面向To C端的轻量化消费级虚拟直播解决方案MetaBox Studio,进一步完善虚拟直播产品矩阵。 (二)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5.50亿元。 2、《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乙方一)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女士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购买义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事宜,乙方(一)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应收账款购买义务已履行完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南沙房产转让款,其他事项正在执行中。 (三)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四)全资子公司退出参股公司情况 深圳前海奥拓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体育投资”)于2025年1月15日签署深圳市热炼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炼控股”)股权转让协议,奥拓体育投资将持有的6%热炼控股股权进行转让,并于2025年3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后,奥拓体育投资不再持有热炼控股的股权。本次交易在公司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Mini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2月21日,公司已将“Mini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38.65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8万元)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六)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七)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矫人全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矫人全先生与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扬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扬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2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矫人全先生、独立董事邹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13.51万元,投资进度为37.34%。根据房地产市场现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拟通过购置办公场所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添置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的,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作为实施主体,于2022年4月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谷管委备[2022]53号),实施地点为南京市。本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包括设备投资436.50万元、场地投资3,000.00万元、软件投资1,920.00万元、研发费用投资1,208.50万元以及实施费用投资435.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13.51万元,投资进度为37.3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613.5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6.88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场地购置,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8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7,3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其中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5.4%;新建商品房销售额55,015亿元,下降7.3%,其中办公楼销售额下降7.9%;房地产开发投资60,309亿元,同比下降12.9%,其中办公楼开发投资下降17.8%。2025年8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3%,其中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环比下降0.1%、0.3%和0.4%,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0%,其中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同比降低0.9%、2.4%和3.7%。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8月环比下降0.6%,同比下降5.5%。2025年8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3.05,仍处于较低景气水平。 为优化资源配置,最大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已充分利用自有房产及已租赁房产,以及公司现有场地、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建成智慧网点业研中心、组建研发及实施团队,有序开展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的各类研发活动。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日常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更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因此,公司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终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终止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6)截至2024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从业人员总数1,45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名。 (7)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服务客户8,8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41,845.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0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27.02万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饶世旗,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余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宗龙,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于2022年3月21日因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项目收到山东监管局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2022]12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2)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3)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4)联系邮箱:ir@aoto.com (5)邮政编码:5180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2025年月日 202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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