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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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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9月,智能控制器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公司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和智能化产品业务板块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业务拓展进程加快,研发技术创新及应用得以提速,盈利情况得到有利改善,带动公司主营业务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引领战略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优化。同时,公司将降本增效措施贯彻到生产制造全流程,通过生产工艺优化、质量管控强化、采购成本精细化及管理流程优化等举措,全方位提升运营效率,为利润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同时,积极通过投资并购推动战略升级。2025年以来,我们重点布局机器人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领域,并围绕主营业务对传感器等产业链上游核心环节进行精准拓展,通过“财务与战略”双轮驱动的投资策略,旨在培育新的增长极,强化产业协同,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与市值长期稳定构筑坚实基础。
  (1)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2.70亿元,同比增长17.47%;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9.64亿元,同比增长14.75%。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4亿元,同比增长14.25%;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19亿元,同比增长11.29%。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优质项目及客户开拓,加速产品创新及应用,实现了营业收入高质量增长。同时,公司在研发、生产、采购等多个管理环节积极落实降本措施,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2.45%,环比提升2.99%,公司毛利率呈现逐季提升的良好态势。
  (2)净利润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3亿元,同比增长69.66%;累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亿元,同比增长70.13%。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1亿元,同比增长51.56%;累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49.11%。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增长58.35%;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增长40.01%。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亿元,同比增长45.33%;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长27.13%。主要系公司降本增效措施的有效贯彻和客户及产品优化等战略实施,有效增厚利润,经营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3)经营现金流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4.19%;其中,控制器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5.76%。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环比增长270.58%;其中,控制器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环比增长343.68%,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改善,公司将持续加强经营现金流管理,加大销售回款力度,并积极优化库存管理,保证经营现金流的高效流转。
  1、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2、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8月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回购注销涉及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7.5593元/股,回购注销总股数为27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69%。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559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24,806,285元减少至924,694,28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24,806,285股减少至924,694,285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通先生、梁国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孙进山先生、李俊女士、吕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白清利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进山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刘建伟先生简历:
  刘建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现任深圳市哈工交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泰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和而泰智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门市胜思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国创智能家电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H&T Intelligent Control Europe S.r.l.董事会主席,H&T Intelligent Control North America Ltd.董事长,NPE S.r.l.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和而泰数智新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数联康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春光数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剪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数联千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数联生态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全面组织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刘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38,762,100股。除与拟任董事刘通先生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宏武先生简历:
  秦宏武,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副总裁。现任江门市胜思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和而泰智能控制(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惠州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保定和泰保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和而泰数智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漯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而泰智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保定和泰保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柳州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和而泰智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而泰新材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而泰新材料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H&T Electronic Technology Mexico, S. de R.L. de C.V执行董事。现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全面负责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
  秦宏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89,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珊珊女士简历:
  罗珊珊,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鸿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照明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和而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H&T Intelligent Control Europe S.r.l.董事,NPE S.r.l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经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财务、证券、法务、投融资等相关工作。
  罗珊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99,1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通先生简历:
  刘通,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第六事业部副总经理、海外家电BG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医疗电子事业部总经理。
  刘通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国智先生简历:
  梁国智,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金白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明源雲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梁国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进山先生简历:
  孙进山,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会计师资格。曾任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要从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角度给予监督与指导。
  孙进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进山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俊女士简历:
  李俊,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法律顾问(部门正职级)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
  李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俊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吕晓明先生简历:
  吕晓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工程研究员、深圳市航天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绿航星际太空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创委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专家库专家。
  吕晓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吕晓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汪虎山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的表述变更为“股东会”;
  2、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对应减少。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秦宏武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孙中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的表述变更为“股东会”;
  2、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对应减少。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或废止。
  4.0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3废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5《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6《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7《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8《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09《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0《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3废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5《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6《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7《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8《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19《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5《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6《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7《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8《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9《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30《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31新增《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32新增《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增制定及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制定、修订及废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5.01《关于选举刘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2《关于选举秦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3《关于选举罗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4《关于选举刘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05《关于选举梁国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6.01《关于选举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02《关于选举李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03《关于选举吕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综合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本津贴方案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保障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职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22年12月2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内部系统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4)。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93)。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根据《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截至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时间止,无股东向独立董事孙进山委托投票权,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由278名调整为274名,并同意公司向2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3年5月4日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81元/股;同时,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股份数量及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共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8、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职或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共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10、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并对2名因故离世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2名因故离世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1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且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594元/股。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继续进行股份回购,导致折算后的每股派息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593元/股。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并于202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16、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7、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并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1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并对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7.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9、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7.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并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拟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内容作出修订,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4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并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事项。2025年8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被注销。”
  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60万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7.559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23,320.8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4,694,285股减至924,638,28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①因前次股份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故“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为前次注销完成后的预计数。
  ②“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③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外,公司本次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4、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白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个人简历:
  白清利,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及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天域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海外家电研发中心负责人。
  白清利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96人;注册会计师2,49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47.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693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审计收费8.54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6家,具体情况如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年胜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3家,具体情况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权责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1、提案2、提案3.01、3.02、3.0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7、提案8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7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提案8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5年11月7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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