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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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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8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为24,519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峻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 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 璐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峻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 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 璐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峻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 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 璐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10月21日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周京平董事因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峻乔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刘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若刘强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刘强先生的简历请见后附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周京平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提请免去周京平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职后,周京平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郑贤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郑贤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人因退休离职,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8,940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刘强先生简历
  刘强,男,汉族,1977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刘强先生历任江钻股份技术中心产品开发所所长、基础技术研究所所长、石油机械研究所所长兼工程技术服务处经理,江钻股份技术中心副主任,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5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强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000股(其中56,100股已于2025年5月22日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8%。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2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10月21日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3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免职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周京平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免去周京平的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职后,周京平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京平的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26日。周京平独立董事职务免职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京平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公司免去周京平独立董事的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需补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拟补选郑贤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贤玲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贤玲,女,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投资经济学博士。郑贤玲女士历任湖北车桥股份公司机械工程师,欧亚壁纸武汉公司区域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鼎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执行董事,曾兼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战略顾问。
  郑贤玲女士未持有石化机械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4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贤玲女士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5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郑贤玲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郑贤玲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6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3人因退休离职,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8,940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3日,以4.08元/股的价格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3日,并同意以4.08元/股的价格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数量1,466.4万股,授予登记人数180名。
  12、2023年5月12日,公司授予的1,466.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3、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和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14、公司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5、2024年3月22日,公司预留授予的47.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174,000股限制性股票。
  17、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794,20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因3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未解除限售的8613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9、202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3人因退休原因离职,该3名退休人员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060股;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该主动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80股。该4人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8,9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48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98%。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未达到解锁期的,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故上述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回购注销。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价款合计802,894.31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注:1.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未解除限售的8,613.00股。因该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办理该8,613.00股回购注销手续,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仍为955,967,689.00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未考虑8,61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辞职,公司对该4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18.89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的手续;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7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情况,会议同意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未解除限售的8,61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8,613.00元;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因退休离职和主动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188,94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88,940.00元。以上合计减少注册资本197,553.00元。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重要内容修订情况
  (一)注册资本由“955,967,689.00元”变更为“955,770,136.00元”,股份总数由“955,967,689股”变更为“955,770,136股”。
  (二)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删除原《章程》第九章“监事会”的全部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的内容和表述全部作相应修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未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增加关于职工董事、独立董事等相关条款或章节
  1、原《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职工董事,现修订为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1名职工董事,明确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新增“独立董事”章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修订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条款
  原《章程》规定“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根据新《公司法》,调整为“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五)关于交易权限划分,统一规范表述
  交易和重大事项审批权限规范表述为:“公司就所有交易和重要重大事项进行规模测试,达到任一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均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达到任一规则规定应当及时披露标准的,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董事会可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将审批权限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主体行使。”
  (六)调整股东会批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金额
  原《章程》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绝对金额多于500万的,由股东大会批准。”修订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绝对金额多于1000万的,由股东会批准。”
  (七)“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八)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规范汉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逐项列示。《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见《章程修订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
  2、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9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拟任董事。
  (4)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10月23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上述第3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第 4、5、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7日 9:00-11:30 14:00-17:00
  2025年11月10日 9:00-11:3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艳霞 桂 樨
  联系电话:027-63496803
  传 真:027-52306868
  邮政编码:430205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2”,投票简称为“机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70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周京平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京平因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石化机械;证券代码:000852)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公司”)、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科院”)、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院”)和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机公司”)签订了《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氢机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资本公司的资金、石科院和大连院的氢能技术,以增强氢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其快速发展壮大。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3、《投资意向书》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本《投资意向书》签署主体将就本次对氢机公司的投资展开尽职调查和评估,各方将就核心的交易条件、交易金额等进行商讨,并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决定是否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等文件。各方能否就本《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合作事项后续签署实质性协议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4、《投资意向书》签订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数据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情况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问询函及复函。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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