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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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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就机器人业务方面开展战略合作达成意向性约定,双方将以项目合作及优势互补为切入,依托乐聚机器人技术研发及应用优势、东方精工智能制造及资源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形机器人产品的生产制造及服务、人形机器人技能训练与应用探索、机器人产品在多元领域的业务销售与市场等方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项在正常推进中,公司与乐聚机器人已共同设立东方元启智能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东方精工持股80%,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服务消费机器人的生产制造。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及以后会计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无法确定,具体取决于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永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永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5-04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出席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9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主要修改:
  1.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2.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3.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法规,更新《公司章程》中的滞后条款,涉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股东会职责权限、股东会召集与提案、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方面。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已获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公司拟根据上述最新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变动,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做同步修订,涉及: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的修订范围,与此前《公司章程》的修订范围一致。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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