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9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01《提名陈启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02《提名黎永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9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3、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考虑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任中瑞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1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81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19,616.78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122.58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62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0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2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合计赔偿金额:8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项目合伙人:武栋梁,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拥有超过10年的证券类项目的审计经验,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主持的证券类审计项目超过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沂,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拥有超过10年的证券类项目的审计经验,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主持的证券类审计项目超过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上一年度(2024年)年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本期(2025年)年审费用合计为62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任中瑞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诚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特此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等资料;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9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副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贾明琪先生及董事赵勇先生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3.2.8 条,董事提出辞任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提名陈启星先生、黎永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候选人陈启星先生、黎永亮先生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启星先生曾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经公司核查及其本人承诺,其在前次离任后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审查,陈启星先生、黎永亮先生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本次补选陈启星先生、黎永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1、陈启星先生简历 陈启星,男,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广州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23年7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陈启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黎永亮先生简历 黎永亮,男,汉族,中国国籍,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设中心支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综合部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助理总经理,2013年6月起兼任海珠支公司经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总监,广东穗青生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穗青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盈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8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黎永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9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上述提案中,提案 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1月5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5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5、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6、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7、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示例:选举非独立董事(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投票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4.(1)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2)上述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请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