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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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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2025-07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通知于同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与会董事全体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通知时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申睿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睿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为生效条件。
  同意聘任申睿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申睿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申睿波先生的董事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11月6日下午13: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2楼莫扎特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5-07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136,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6%;本次解质押股份数量24,880,000股;本次解质押后,湘财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1.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暂无后续再质押计划。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2楼莫扎特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
  至2025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3日9:30一11:30、13:30一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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