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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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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影响上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针对预计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因2020年公司施行新收入准则,相应核算科目由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营业成本,为保证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的持续性与完整性,故列示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313,6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0.9999948%,持股数量位居公司当期全体股东第3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经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6,034.9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若首次挂牌未能成交,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大重宾馆资产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6,034.95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7日,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挂牌规则进入首次挂牌延牌阶段。2024年3月28日,公司将大重宾馆资产降价10%后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第二次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5,431.455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5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进入二次挂牌的延牌阶段。在大重宾馆资产二次挂牌延牌期内,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成的联合体于2025年1月17日向大连产权交易所递交了《资产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1,500万元,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并送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受让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标的成交价为5,431.455万元。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大连产权交易所来函,主要内容为“受让方”为联合体,目前正申请国家重点项目支持政策,按照送审程序及管理部门审批排期,预计相关明确文件将在2025年6月末前下达,届时方具备明确大重宾馆《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款项主体等条件。因此,受让方申请将《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和支付全部款项的最晚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25日17时,并承诺以全部成交款项为基数,按照3.1%年化利率向公司支付自2025年4月1日至全部款项完成支付之日期间的利息。若截止上述最晚期限,受让方仍未获得明确的国家项目批准文件或未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及全部款项的支付,受让方承诺将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大重宾馆资产或按照大重宾馆转让项目公告内容承担违约责任。针对大连产权交易所来函,公司经落实并综合考量后回函,明确基于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同意受让方本次提出的申请延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款项事宜,同时提请大连产权交易所积极关注和督促落实受让方严格按照来函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大连医科大学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同日,大连产权交易所向公司拨付了大重宾馆全额交易价款5,431.455万元,大连医科大学按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全部利息38.749339万元,公司合计收到5,470.204339万元。2025年9月10日,大连医科大学取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辽(2025)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114532号、第0114533号、第0114534号),大重宾馆资产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事项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以及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4月1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11、2025-034、2025-065、2025-074)。
  2.公司于2025年6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最终未能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6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3日,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人力资源本部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7)。
  (3)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大连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大国资财务〔2025〕178号),大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4)202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9),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未获股东会表决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经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经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经纬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8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3.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8: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9.79亿元,同比增长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亿元,同比增长23.9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5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26.1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管理本部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四、《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五、《关于投资建设80级以上大型船用曲轴扩能项目的议案》
  为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大型船用曲轴的生产能力,巩固并提高企业市场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80级以上大型船用曲轴扩能项目,投资预算21,040万元,其中厂房土建相关投资3,000万元,设备投资18,040万元,项目使用单位为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6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1)。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9月末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2025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26.1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1%,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存货跌价准备
  ■
  (四)公司的审批程序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该事项合理性作出了说明。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约6,626.10万元,以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在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中计提。
  三、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8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中审众环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宁波、江苏、山东、青岛、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青海和香港等大中型城市设有39家执业办公室,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质量控制部、标准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培训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8)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9)业务信息: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10)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承办。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已取得由辽宁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2102)等资质。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29层06单元。大连分所负责人:李岩。大连团队现有从业人员150余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23人,是一个集审计、评估、税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综合业务为一体的专业机构。合伙人包括李岩、刘艳,团队成员中的部门经理主要包括冯颖、任仲群、宋仁民等资深会计师。大连团队自1997年始一直从事国内A股资本市场相关项目,如IPO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以及为客户提供与资本市场运行过程中全方位的财务咨询工作。主要涉及传统能源行业、电力行业、机械制造行业、软件行业、制药行业、农林渔业、航运港口行业、房地产行业、新能源电池等行业领域。在审计、财务管理、税务规划、IPO上市、资产重组、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服务的客户包括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其长期从事股份制改制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从事IPO、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等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瑞、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范志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瑞、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范志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向中审众环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113.5万元,其中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9万元。公司拟支付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3.5万元,其中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9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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