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将 “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修订内容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上述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备案结果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备案登记手续等具体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及制定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