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近期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出具的《关于减持深深房A股份计划的函》。持有公司股份564,35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78%)的股东深投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116,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投控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564,35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深投控经营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划转过户至深投控后取得。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0,116,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投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深投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深投控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自身资金安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深投控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投控出具的《关于减持深深房A股份计划的函》。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