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尤明杨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战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长尤明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范晓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赵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