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932,283股,占股本总数的0.91%,未纳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8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建设和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收益,保持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本数),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为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8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5、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全部达成,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95.46%,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合计3.5707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2、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不能完全归属的合计0.09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87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具体情况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麒麟信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8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