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5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如下所示: ■ 修订后制度以及新制定制度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制度内容。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规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乔小燕女士、周海文先生、沈子强先生、杨扬女士、王韶光先生、王河森先生、蒋灵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兴军先生、吴建平先生、鞠宏磊女士、吴熙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熙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一名职工董事将后续由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参加股东会的选举,将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同时根据浙江省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络及产业投资,数字通信产业投资,互联网及电视传媒信息服务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软件开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票务代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互联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包括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 除上述修订对照表中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修订的情况下,上述调整以及相关条款项目的序号调整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及章程修改以工商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乔小燕女士、周海文先生、沈子强先生、杨扬女士、王韶光先生、王河森先生、蒋灵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兴军先生、吴建平先生、鞠宏磊女士、吴熙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熙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小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先后获得英国利兹大学商学院国际市场管理硕士,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终端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兼总裁,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乔小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海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主任记者,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评论部主任,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总监,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演出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西泠印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海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子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总经理,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桐乡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裁,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沈子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扬,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编辑。历任浙江电视台编辑、记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总编室编辑、品牌建设部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总编室副主任、节目研发中心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国际频道总监,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扬女士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韶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香港财经大学MBA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曾任浙江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投资部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经营管理科科长。现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主任助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韶光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担任产业发展部主任助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河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任高级主管、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员工、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杭州工业企业职工服务中心员工、杭州轻联投资有限公司员工、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干事、副部长、部长。现为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王河森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灵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财经学院法学本科毕业,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部长。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兼任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蒋灵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兴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清华大学博士毕业,美国密执安大学博士后。曾任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高级系统构架师,美国凌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清华大学研究员,深圳市信息安全与内容保护技术工程实验室主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技术委员会理事、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理事、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等职。 王兴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建平,男,1957年出生,英国国籍,博士,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未来交通”研究中心主任,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英国皇家注册工程师,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教授,中英智能交通中心主任,英国WSP国际集团高级技术董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交通建模与交通仿真,智能驾驶与未来交通,智慧城市与生态交通等,曾负责欧盟、英国皇家学会、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等科研项目80余项,拥有发明专利20余项,获国际及国内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余项,发表论文350余篇。其它荣誉和兼职包括: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联合国世界工程组织(WFEO)中国委员会委员,WFEO工程环境委员会委员,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FIET),中国仿真学会首届会士,中国仿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仿真学会自动驾驶仿真测试专委会主任,IETITS杂志副主编(SCI检索),交通部民航局四型机场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大湾区建设院士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杭州、南宁、海口等城市顾问。 吴建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鞠宏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入选“中宣部教育部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新闻媒介管理、企业策略传播、新媒体传播、计算广告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 鞠宏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熙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正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类),是浙江省审计竞标评审和质量评价专家库成员、浙江省审计质量评审专家库成员、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浙江省民主党派经济金融专家智库成员、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曾任杭钢集团、机电集团、农发集团、能源集团、旅游集团、机场集团等浙江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第三监事组组长,浙江省能源集团、巨化集团、杭钢集团监事会副监事长。现任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吴熙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议案4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29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方磊、蒋丽文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