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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1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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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均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数量为5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众生实业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众生实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取得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沪市)》,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 (二)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的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注:众生实业于2016年11月29日将其所持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54号公告,本次司法标记股份为众生实业已质押股份。 注1:众生实业所持有的5,400,000股股份系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标记,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3,500万元。 注2:众生实业所持有的44,600,000股股份系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标记,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28,451.30万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众生实业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被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被司法处置,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及风险化解情况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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