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3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咨询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咨询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64,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0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5.97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杭氧转债,债券代码:127064),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6.07元/股调整为25.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23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26.07元/股-0.1元/股=25.97元/股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