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郑如彬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郭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名称:2.01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2.02制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2.03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枳君、黄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