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监事考评结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琪、万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