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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5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新增关联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增加2025年度预计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分别为2,000万元、700万元。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沈耀亮、罗琴回避表决。 (1)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3、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4、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独立董事罗琴女士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5、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耀亮先生、罗琴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惠云钛业自2018年5月起为公司供应商;公司独立董事罗琴女士于2025年9月17日被聘任为惠云钛业的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将惠云钛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惠云钛业于2025年1月1日-9月16日期间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379.62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系将其认定为关联方前的正常交易往来,不属于关联交易,自2025年9月17日至公告披露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2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754521187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8日 注册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法定代表人:何明川 注册资本:40,000.2662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钛白粉(二氧化钛)及其相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硫酸;蒸汽发电(自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4,089.77万元,净资产为135,039.20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3,487.47万元,实现净利润509.84万元。 2、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21号1601-1603房、1606-1608房、1610房 法定代表人:沈耀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销:汽车,化工原材料(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煤炭,燃料油(闪点大于61度),钛铁矿,矿砂,矿石,游艇,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皮革制品,钢材,水产家禽蛋肉类,冷冻肉,生猪,饲料,蔬菜水果。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许可证经营)、粮油、日用百货、化妆品;餐饮管理、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292.14万元,净资产为6,792.24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211.76万元,实现净利润35.3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独立董事罗琴女士于2025年9月17日被聘任为惠云钛业的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自2025年9月17日起惠云钛业为公司关联方。 2、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沈耀亮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与信用情况良好,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为基础,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三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 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三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1-9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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