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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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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2、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三)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崔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崔英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崔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崔英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崔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崔英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制单位: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崔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崔英
  此页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连小明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不断丰富公司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搭配各投资产品的期限结构。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
  5、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具体执行。
  6、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影响公司业绩;
  2、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投资期限结构可能搭配不合理,或受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的影响,导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15时30分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8人,代表股份56,574,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3,82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748,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748,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748,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3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9%;反对30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弃权6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1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17%;反对30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88%;弃权6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96%。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32%;反对31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7%;弃权6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879%;反对31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80%;弃权6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342%。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2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7%;反对3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3%;弃权6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76%;反对3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70%;弃权6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453%。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2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79%;反对31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5%;弃权6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87%;反对31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25%;弃权6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88%。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3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0%;反对31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7%;弃权6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79%;反对31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7%;弃权6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04%。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14%;反对25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2%;弃权6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109%;反对25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4%;弃权6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96%。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4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7%;反对30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6%;弃权6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18%;反对30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25%;弃权6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958%。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3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85%;反对30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4%;弃权6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044%;反对30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88%;弃权6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68%。
  2.08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1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2%;反对23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6%;弃权6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315%;反对23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62%;弃权6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23%。
  2.09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68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75%;反对26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2%;弃权6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309%;反对26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6%;弃权6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选举乔永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乔永强将与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乔永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乔永强,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乔永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乔永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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