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5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如投资者于2025年10月17日15点之后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将适用上述限制安排,敬请投资者注意。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10月16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1,695,000.00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0.00%。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5年7月24日。二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约定,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可波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马可波罗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的《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马可波罗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下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马可波罗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5元/股,现将本公司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0月20日起对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修改交收条款,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修改说明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简称及代码如下: 2、基金费率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基金相关费率具体如下: ■ 注:1个月=30天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指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3、其他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除上述调整外,本公司对《托管协议》中“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中的“(四)资金净额结算”进行修改,该修改亦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0月20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于2025年10月20日生效。2025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 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