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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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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5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57.0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51人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5)。
  (三)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五)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12日为授权日,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257.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257.0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13,794,774股的1.20%
  (三)首次授予人数:151人
  (四)行权价格:59.18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注 3: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注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5日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57.00万份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51人
  (四)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921、1000000922、1000000923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9月12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257.00万份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2.28元/股(公司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9.7556%、16.7009%、15.6087%(上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均值,数据来自choice数据库);
  4、无风险利率:1.50%、1.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94%(采用公司截至2025年9月12日最近1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各参数取值、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4: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64.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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