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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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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6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及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同意提名蔡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蔡文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文 男,57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9年6月至2020年8月,先后担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4年1月,任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任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5年3月至今,任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任珠海市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珠海市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蔡文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6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超拟申请并购贷款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超”)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8,322万元,期限不超过7年,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出资的收购款,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1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7TY2E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港兴路33号2栋304室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潘朝华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间接持有珠海港超100%股权
  9、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等。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超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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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公司拟为珠海港超向江苏银行申请的8,322万元并购贷款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三)保证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为珠海港超并购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光伏电站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珠海港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超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038.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9.5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8,077.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88%;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6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10:00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蔡晓鹏。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及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推荐蔡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珠海港超拟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8,322万元,期限不超过7年,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出资的收购款,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珠海港超拟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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