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郭绪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权益型并表类REITs产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权益型并表类REITs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权益型并表类REITs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公司以所属投资企业国投新能源(红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公司)光伏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权益型并表类REITs产品(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5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支持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2022年6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大力支持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支持租赁住房、能源、公用事业等领域通过发行类REITs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存量资产流动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满足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及降低资产负债率等多样化融资需求,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2023年6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银行间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的通知》,明确大力推进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类REITs)业务。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权益型并表类REITs注册发行方案 (一)方案要素 本次发行要素暂定如下(最终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及其他安排根据项目尽职调查、评估及监管要求等确定): 1.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15.52亿元,具体根据入池资产及其估值确定。 2.产品期限:每三年展期,产品期限不超过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及发电机组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16年),根据项目情况及融资安排进行调整。 3.挂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入池资产:公司所属投资企业国投新能源(红河)股份有限公司光伏资产。 5.融资架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限合伙(公司及指定全资子公司分别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B类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外部机构担任A类有限合伙人)。 6.发行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7.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超额现金流覆盖,结构化划分层,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等。 8.优先收购安排:公司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对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证券、A类有限合伙份额、项目公司股权或标的项目资产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底层资产情况 标的项目于2016年6月建成投产,场址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境内,装机容量300MW。 (三)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及指定子公司、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其中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公司及指定的子公司合计实缴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以届时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2.红河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将持有的红河公司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对红河公司发放借款、增资(如需),实现红河公司现金流以偿还借款及利息的方式向合伙企业分配,合伙企业对红河公司的借款利率通过发行时票面利率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与意义 本次发行是积极响应国务院“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号召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金融实践;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可取得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底层资产的外部负债,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改善财务指标。加速回收权益性投资资金,提高再投资能力。 四、本次发行风险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发行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发行相关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积极推动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董事会批准本次发行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及开展相关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需要,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有权对本次专项计划具体方案进行必要修订、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具体利率、期限、条件、入池资产范围和其他事宜,以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工作。 (2)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谈判、修订、审批或签署应由公司签署或出具的与专项计划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优先收购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运营保障协议》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3)有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存续期间、优先收购、清算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4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周长信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同意聘任高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周长信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周长信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目前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聘任正式生效,任职时间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同时,高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高海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高海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长信,男,1974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高鹏,男,197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征地移民工作部主任,征地移民工作部主任兼新能源管理局副局长,征地移民工作部主任兼新能源管理局副局长、上游建设管理局(筹)副主任(主持工作),征地移民工作部兼新能源管理局局长、上游建设管理局(筹)主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管理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