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刘树艳、臧昕、楚旭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孙慧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1为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0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承宾、丁双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