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一)董事辞职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纪伟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纪伟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委员职务,前述职务原定任期为自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止。纪伟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纪伟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纪伟毅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纪伟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纪伟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纪伟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纪伟毅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周衡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衡翔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前述职务原定任期为自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周衡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周衡翔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之日。辞职后,周衡翔先生拟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衡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衡翔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周衡翔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周衡翔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纪伟毅先生辞职报告; 2.周衡翔先生辞职报告;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简历: 周衡翔,男,中国国籍,1971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11月至2019年1月,历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华东区域)兼苏州港华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苏浙区域总经理;2019年2月,任港华集团高级副总裁(战略发展)兼苏浙区域总经理;2021年10月,任港华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苏浙及上海区域总经理;2022年6月,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华煤气”)内地公用业务副营运总裁兼任华东区域总经理;2023年2月兼任营运管理中心及企业事务部负责人;2023年7月任香港中华煤气营运总裁-气源业务;2025年9月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营运总裁-内地燃气业务,并在香港中华煤气多家内地附属公司和投资企业担任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周衡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衡翔先生就职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并担任香港中华煤气多家内地附属公司和投资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周衡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其中提案1、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0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一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0月30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