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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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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56602
  (三)联 系 人:丁泽涛
  (四)联系电话:0543-328839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1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6月15日生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定名称/称谓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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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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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顺延,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亦相应变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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