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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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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5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 “龙江交通”),拟以自有资金在挂牌价15,000.00万元的基础上且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的价格内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高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水运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因此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已发生3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895.00万元,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型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担保,且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履行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应程序,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推进收购水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全资子公司水运公司100%股权。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547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在挂牌价15,000.00万元的基础上,且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参与竞拍。公司后续将根据竞拍结果签署具体协议并开展相关工作。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1. 本次交易涉及向关联人提供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金额的上限为15,710.28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累计计算原则,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4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3,605.28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挂牌截止日期前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摘牌程序。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
  龙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高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水运公司100%股权。水运公司拥有大顶子山水电发电厂一座,位于松花江下游46公里处。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根据挂牌信息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书、报告,水运公司对于存在的关联担保已要求被担保人履行充分的反担保,除关联担保外,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水运公司存在一个未决诉讼,本次审计已对诉讼导致的预计负债进行了有效计提,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诉讼判决后的处理方式,保障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允性,除以上诉讼外,不涉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大顶子山水电发电厂共安装6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6万千瓦,自2007年10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以来,上网电量均销售至国网公司进行统一调配使用。目前,水运公司各类资产均正常运营。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委托中企华评估对水运公司100%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公司将在挂牌价15,000.00万元的基础上且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的价格内参与竞拍。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1.公司聘请了专业的审计、评估、法律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
  2.中企华评估对水运公司100%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547号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710.28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720.12万元,两者相差8,009.84万元,差异率为33.77%;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5,710.28万元,评估值增值12,482.83万元,增值率386.77%。
  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为: 2019年黑龙江省政府为支持新组建的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将水运公司剥离非经营性资产(泄洪闸),保留发电资产(大顶子山水电站)并划拨给交投集团,使得划拨后的水运公司净资产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本次评估资产增值率较高。该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3.本次评估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上限,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双方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一)合同主体: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龙高集团,收购方为龙江交通。
  (二)交易价格:在挂牌价15,000.00万元的基础上且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的价格内交易。
  (三)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支付期限:一次性支付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龙江交通“一体两翼”战略中产业翼的迅速发展,收购优质清洁能源资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助力公司战略转型和产业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对大顶子山水电站的控制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向水运公司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届时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水运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存在未决诉讼的情况,交易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明确该事项的权责。该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1.案件情况
  2022年4月巴彦县人民法院受理赵洪凯、哈尔滨市大顶子山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诉水运公司合同纠纷,2024年4月判决水运公司赔偿赵洪凯、温泉度假村损失5,591.24万元。2024年8月,哈尔滨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5年初,水运公司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2025年7月4日,省高院做出民事裁决,要求撤销原一审与二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巴彦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2.应对措施
  双方审计机构针对上述案件的未决诉讼事项已进行审计调整,并确认为预计负债(金额1500万元)。未来龙高集团与龙江交通将签署相关协议,约定《江北水上乐园开发合作协议》项下诉讼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全部费用及损失由龙高集团承担。如股权交易后,上述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结果及纠纷解决最终费用低于已在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预计负债,则龙江交通向龙高集团支付最终金额与该项预计负债的差额。如果高于该项预计负债,则龙高集团向龙江交通支付不足部分。
  (六)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存在融资租赁和对外担保等关联担保事项,水运公司对于存在的关联担保已要求相关被担保人履行充分的反担保,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融资租赁情况
  2019年12月2日,交投集团和水运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经营性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回租),融资租赁目标物为松花江干流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租赁物购买价格12亿元,该融资租赁金额被交投集团使用,租金由交投集团偿还。租赁期限和租前期共不超过10年,2029年11月20日到期。
  2.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4月26日,水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了金额共计19,3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的子公司青冈县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分别为3,400万和15,900万两笔贷款),保证方式为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9年,2019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8日。
  3.反担保措施
  由交投集团与水运公司明确融资租赁还款主体并签署相关协议,并由交投集团、龙高集团、八达路桥以其持有资产对水运公司融资租赁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根据黑龙江平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初步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反担保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2.28亿元,超额覆盖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本息(截至2025年7月31日,融资租赁与对外担保尚应支付本金合计为7.77亿元,本息(含税)总计约为8.39亿元)。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收购水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是推进“产业翼”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举措。水运公司拥有成熟的水电资源,收购后可以为公司石墨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绿色电力保障,加快公司石墨产业一体化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运公司”)有助于推动龙江交通“一体两翼”战略产业翼中新材料产业翼的落地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司石墨产业布局,培育公司第二主业。同时,公司聘请了评估、审计、法律和财务顾问,各中介机构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公司拟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摘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竞价交易,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价15,000.00万元为基础,在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的价格内参与竞拍。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回避表决。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运公司”)100%股权行为符合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完善“产业翼”中石墨新材料产业布局,培育公司第二主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龙高集团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3次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省交投信科新能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龙源投资为主体收购黑龙江省交投信科新能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595.00万元。信科新能源的股东黑龙江省交投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信科”)与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同受交投集团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龙高集团与交投信科为同一关联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2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24-071、072、073号公告。
  公司收购信科新能源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被收购公司不存在业绩下滑及亏损的情形。
  2. 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 1,500万元。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创公司”)提供的1,800万元借款本金展期,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与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集团”)分别持有龙创公司60%、4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与龙兴集团同受交投集团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龙高集团与龙兴集团为同一关联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8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25-003、004、006号以及临2025-033、034、037号公告。
  九、关联人补偿承诺函
  如公司摘牌成功,公司将与龙高集团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并约定业绩补偿及回购承诺。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紧跟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变化,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益。
  特此公告。
  ● 上网公告文件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
  2.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5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52《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竞价交易,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价15,000.00万元的基础上,不高于评估价格15,710.28万元的价格内参与竞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启动养老保险试点户规范衔接工作议案》
  同意公司启动养老保险试点户规范衔接工作,2025年内一次性支付所需预算外资金约1,664.37万元(最终金额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53《龙江交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14:00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5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行为符合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完善“产业翼”中石墨新材料产业布局,培育公司第二主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5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5:00至2025年10月3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编号为临2025-050、051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5:00至2025年10月31日(注:股东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崔卓玥、车德红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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