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红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16日和2025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3、议案4。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后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平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2、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3、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4、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5、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6、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7、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8、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09、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10、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11、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12、审议通过《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13、审议通过《制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议案2.01、2.02、2.03、2.12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6)。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章节以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代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主要修订对照如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