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88号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比例数值均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俭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红、杨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