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二、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