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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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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10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立信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立信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采矿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李辉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萍,自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萍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一年、上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内,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立信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立信的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拟聘请的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0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766号16号楼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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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2项议案包括子议案,应对子议案进行分别表决。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3、5、6项议案已经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后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直接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第2.01、2.02项、第5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第3项、第4项、第6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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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与公司联系并登记确认。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持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个人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持股证明、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上述登记资料于2025年10月27、28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前往现场登记地址现场登记,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扫描二维码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到达日、扫描二维码完成登记应不迟于2025年10月31日12:00。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扫描二维码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核验。公司不接受电话、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1、现场登记地址:本公司证券部
  2、电子邮件登记
  电子邮箱地址:ir@xinchaonengyuan.com
  联系人:廉涛
  3、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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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766号16号楼2层
  邮政编码:264199
  联系电话:0535-4212777
  联系人:廉涛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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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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