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6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6个月月度对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5年10月17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含)至2025年10月23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
  注: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50190017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5年10月24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5年10月17日(含)至2025年10月23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中欧红利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