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6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3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