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拟在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29日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04,920股(占扣减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已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4,688,602股(占扣减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07%),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9,976,798股(占扣减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5%),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1%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