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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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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2需逐项表决,审议议案1.00、2.01、2.02、2.03、3.00、4.00、5.00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00、4.00、5.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注: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销售;网络文化经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结合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逐项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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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经营范围变更说明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行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销售;网络文化经营。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除此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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