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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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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3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和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全体董事,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补充通知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前述情形对应的共计1,176,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于 2025 年10 月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同时,调整董事会架构,董事会人数由9人变更为1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10人(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5人。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于 2025 年10 月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3.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总裁、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增选Jason Daniel Merszei、Martin Paul Melhorn和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礼鋆(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崔子娆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经理职务,调整为担任公司副经理职务,崔子娆女士卸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聘任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参考外部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拟定了公司经理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的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津贴、保险等。基本工资按月领取,年度奖金实际支付金额将根据公司业绩、管理设定目标的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综合确定。长期激励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于 2025年 10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9、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个人简历 1、Jason Daniel Merszei个人简历 Jason Daniel Merszei, 男, 美国国籍, 出生于1980年11月, 2003年取得密歇根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2007年取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理学硕士学位。2019年至2021年期间, 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曾就职于Sensata Technologies, 任全球安全与移动业务副总裁;自2023年起至今, 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担任Alkegen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兼ISC集团总裁。 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 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Jason Daniel Merszei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Martin Paul Melhorn 个人简历 Martin Paul Melhorn,男,美国国籍,出生于1966 年 2月,1989年取得明尼苏达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96年取得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在Alkegen公司任排放控制全球高级销售总监;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排放控制总经理;自2023年10月至今,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任电池组与先进移动业务副总裁兼总经理。 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 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Martin Paul Melhorn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William Kaz Piotrowski个人简历 William Piotrowski, 男, 在三一学院获得文学士学位, 并在康涅狄格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9 年, 他在McCarter & English, LLP 担任商业诉讼律师。2009年至2013年, 他先后担任联合技术公司的助理律师和首席法律官。2013年至2019年, 他在巴恩斯集团公司担任工程部件总顾问、全球合规官、公司董事和助理秘书。2019年至2022年1月, 先后在Lydall公司担任副总裁、副总法律顾问和秘书。2022 年1月至今, 担任Alkegen高级副总裁和总法律顾问。2022年11月至今, 他担任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监事。 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 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苏礼鋆个人简历 苏礼鋆,男,中国台湾国籍,出生于1967年8月,于1994年取得牛津大学材料科学博士学位。苏礼鋆先生在1994至2006年任职于荷兰阿克苏诺贝尔集团(AkzoNobel),在2001年接任集团亚太地区总裁。在2006至2009年担任法国Imerys集团的首席区域代表及大中华区总裁。在2009至2018年担任英国海名斯集团(Elementis) 的全球副总裁及亚太区总裁。2018至2019年,担任新加坡赫比国际集团(Hi-P Group) 的副首席执行官。2019至2021年,担任德国科思创集团/荷兰皇家帝斯曼(Covestro/Royal DSM) 的全球事业部总裁及董事总经理。2022年至今,苏礼鋆先生担任英国庄信万丰集团(Johnson Matthey) 的大中华区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并且目前兼任英国庄信万丰集团多个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或法定代表人职位。此外,2022年至今,苏礼鋆先生兼任Ocean Coat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顾问委员会非执行董事。 苏礼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礼鋆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苏礼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苏礼鋆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苏礼鋆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Panuphand Asvaintra简历 Panuphand Asvaintra,男,美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7月,先后取得布朗大学文学士学位以及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 年至 2008 年,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先后担任麦肯锡的咨询顾问及副合伙人;2008 年至 2014 年,Panuphand Asvaintra在霍尼韦尔担任战略及市场营销副总裁,2014 年至 2019 年在霍尼韦尔担任全球副总裁和总经理。自 2019 年起至2025年9月,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担任帝斯曼-芬美意的总裁兼全球风味、质构与健康亲水胶体业务负责人(食品科技)。 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Panuphand Asvaintra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一039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公司将对前述情形对应的共计1,176,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于 2025 年10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同时,调整董事会架构,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变更为1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10人(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5人。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于 2025 年10 月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架构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董事会架构,董事会人数由9人变更为1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由6人变更为10人(其中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3人变更为5人。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情形对应的共计1,176,4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10,807,586元变更为509,631,186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调整董事会架构、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4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胡命基先生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5、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内部OA系统及内部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工会以及部分员工反馈的意见。2024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并要求董事会作出解释说明。 2024年2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解释说明。2024年2月6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的解释说明之核查意见》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11、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1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1人(其中首次授予38人,预留授予3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前述4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13、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8,6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以下合成为“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5人(其中首次授予23人,预留授予2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前述2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1,500股(不含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或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部分)予以回购注销。 2、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达到“S”、“A”、“B”、“C”等级,可以全额或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将对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予以回购注销。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6124_J01号),公司2024年度EBITDA为685,986,768.91元,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为85.75%;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531,807,201.41元,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为89.32%。综上,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 公司将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共计19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6,400股,剔除重复对象后共涉及激励对象77人。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的情形,本次回购价格为5.56元/股;对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的情形,本次回购价格为5.5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176,400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4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待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合计减少 3,491,400股,股份总数变更为509,631,186股。 ■ 注:1、以上股本变动情况的数据,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公司将对前述情形对应的共计1,176,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前述情形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176,4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此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华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孔静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物医药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解彦峰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安永华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3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65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3、以上议案3、议案4逐项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议案1、议案2、议案3.06、议案4、议案5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4、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亲自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0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田寿波、王贵娟 联系电话:0533-3283708 传真:0533-3282059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邮编:256100 电子邮箱:sdlyzqb@luya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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