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7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 上述第1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3日(开会前一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11月3日(开会前一天)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须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5年11月3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6、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00268 传真:010-64700268 联系人:马黎阳、韩程程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5.受托人姓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8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8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7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监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其他非实质性修订,个别用词造句变化、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简称及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见附件1。 《公司章程》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内控管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制修订的制度名称如下: ■ 上述拟制、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定、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