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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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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044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权益变动后,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847,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04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晋控电力 股票代码:0007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投知本汇”)(晋商1号私募投资基金、晋商2号私募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8号2层20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控电力”“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A股股票20,996,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8%。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和股权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和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战略发展定位及业务规划需求而减持。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持晋控电力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人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拥有晋控电力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投知本汇管理的晋商1号、晋商2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4,843,0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8%。本次权益变动后,晋商1号、晋商2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3,847,0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0月13日,中投知本汇管理的晋商2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晋控电力合计20,996,05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0.68%,导致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自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中投知本汇管理的晋商1号、晋商2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晋控电力合计122,396,050股,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3.98%。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资本运营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投知本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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