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tsm.com 联系人:鄢志成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必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必成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必成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必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或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王必成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必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必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全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马全利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 三、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马全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马全利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简历 马全利,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陕西机械学院(现西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1995年1月历任山东掖县材料试验机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5年2月至1998年1月任深圳易捷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1998年2月至2000年9月任济南天恒电脑公司经理,2000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深圳市兴捷讯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利根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全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0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光跃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 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三、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所有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序号为1-8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