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4日、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三) 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9日、10月30日8:30-11:30、15:00-17:30。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丹 联系电话:0351-725582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六、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5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马军祥、朱壮瑞、孙燕飞、赵哲军、孙晓光、高峰杰、王东升、李文华、金安钦)。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名称的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变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均同步变更公司名称,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时,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 ■ ■ ■ ■ ■ 除以上修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