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永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永拓进行了沟通,永拓已知悉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近三年签署了银河电子、海鸥股份、美思德及沪江材料等1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长迪,近三年签署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审计费用 立信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议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11年,永拓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已达11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需求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 1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陈革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 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陈革 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 1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胥爱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履行竞争性谈判选聘程序及综合评估后,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完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也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也相应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最新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部分治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胥璐璐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简历如下: 胥璐璐,女,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欧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互设计师、江苏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顾问、南京徐庄软件园管委会文化产业发展主管以及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胥璐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胥爱民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0月30日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0月 1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完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