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润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14人,其中董事张明先生、林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人选的议案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将议案1.02《选举梁冬冬先生为董事的议案》更正为议案1.02《选举梁东东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仕炜、王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