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同时,公司统一删除并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表述。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实质内容不变,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条款序号变动等非实质性修订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步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等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韵达股份、爱迪特、成飞集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韵达股份、亚香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拟参考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工作中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中,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5年10月27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