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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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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市场资金成本持续下行,本次质押主要为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调降利率水平所进行的借新还旧,不涉及新增融资规模。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无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决定、修订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时机、终止发行、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等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授权事项的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本次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注册成功后,视市场利率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方案 1、注册及发行主体: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发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5、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有关规定及市场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在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期限内可根据资金使用节奏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8、担保方式: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建设运营、股权投资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及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券的顺利注册及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经股东会批准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具体条款和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具体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条款设置、偿债保障措施、承销方式、评级安排(如需)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如涉及担保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另行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选择并聘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如需)、评估机构(如需)、律师事务所等],洽谈、签署、修订、执行、完成发行公司债券的合同、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4、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公司债券的申请、注册或备案、发行、交易流通等所有必要手续。 5、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等事宜。 6、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过相关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相关监管部门的同意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8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2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韵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5”。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韵达转债”转股5,529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899,194,690股增加至2,899,200,21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899,194,690元增加至2,899,200,21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上市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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