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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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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9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路1018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 至2025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形式登记,信函和邮件以本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里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 早上8:30-11:30,下午 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业路666号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电话:021-62190266-666邮箱:touzizhe@beite.net.cn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11时4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GROUP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靳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事宜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GROUP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根据上述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或备案信息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初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张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包维义先生、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包维义先生、倪宇泰先生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初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张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包维义先生、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包维义先生、倪宇泰先生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新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其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靳坤:男,1958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1993年,黑龙江省安达钢厂,历任采购部部长、厂长;1994年-2001年,黑龙江安达华鑫金属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至今,创建上海北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历任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06,884,100股,持股比例31.57%,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靳晓堂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靳晓堂:男,198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7,748,755股,持股比例8.20%,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靳坤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张艳:女,197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2014年,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主管、工厂财务控制经理;2014年-2016年,天纳克中国有限公司驾乘性能事业部,历任财务控制经理、高级财务经理;2017年-2018年,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包维义:男,196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2010年,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2015年,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2016年,上海日晗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2021年,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年2月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倪宇泰:男,1974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2011年,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1年-2020年,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20年-2022年,沄柏资本,任联席总裁、管理合伙人;2022年-至今,金研财务顾问事务所(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总经理。2020年12月2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等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取消监事会的主要内容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内容如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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