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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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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69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约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方签订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指导性文件与合作框架,旨在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基础。未来,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由各方就合作的条款、条件及权利义务进行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的确定、协议签署以及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各合作框架协议履行情况及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项目合作的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详见“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近期,为合作推动影旅融合多元化发展,公司分别与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泸州市文广旅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广安市文广旅局”)、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理县文广旅局”)、乡城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乡城文旅公司”)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签署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党组书记、局长:李凌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4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4003233381376 机构属性:机关单位 与本公司的关系:泸州市文广旅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泸州市文广旅局无类似交易发生。 泸州市文广旅局依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局长:易海燕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300MB1848716H 机构属性:机关单位 与本公司的关系:广安市文广旅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广安市文广旅局无类似交易发生。 广安市文广旅局依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负责人:唐利洪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文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3222MB1804617J 机构属性:机关单位 与本公司的关系:理县文广旅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理县文广旅局无类似交易发生。 理县文广旅局依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乡城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格桑多吉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德西街10号 成立时间:2017年4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36MA6313CU63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与本公司的关系:乡城县文旅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乡城县文旅公司无类似交易发生。 乡城县文旅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协议名称 《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由公司与各合作方分别签订) (二)协议签订各方 1、甲方,分别为: (1)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乡城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合作推动影视多元化发展,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影视旅游综合度假区。 将城市IP与影视IP融合,智造城市IP矩阵,打造中国西部出品能力最强、作品影响力最广、综合效益最优的影视文旅融合产业新高地。(注:与理县文广旅局、乡城县文旅公司签署的战略协议不含本段内容。) 2、合作事项 双方拟进行项目合作,完善影视配套,完善影视拍摄全产业链服务配套项目等,打造集制作、出品、数字版权交易于一体的影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甲方负责协调影视文旅融合发展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市内所有景区和室外置景地,以及统筹协调的取景拍摄地。 (3)甲方负责帮助协调当地餐饮、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服务及服装、化妆、道具等拍摄所需资源,原则上乙方及剧组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资源。 (4)甲方可就当地旅游及衍生资源如景区、特色农产品等与乙方开展运营、文创、销售等方面合作,共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5)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甲方可给予乙方相关影视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资源,支持乙方相关工作。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完善影视产业整体规划,配合对影视产业重新规划设计,与甲方根据新的规划共同打造影视产业全链,进而推进影旅融合发展,推动旅游景区打造产业发展。乙方导入影视剧目、综艺资源拍摄和影视相关衍生活动等,全力推动影视文旅产业发展。 (2)乙方提供影视拍摄、制作等相关技术支持,资源整合及影视和文旅行业渠道。(注:与广安市文广旅局签署的战略协议,本条增加“引入1-2家影视拍摄企业”内容。) (3)乙方配合招引影视制作,道具及器材等配套企业落地,完善“创、投、制、宣、发、播”的影视全产业链,提升甲方影视产业竞争力;积极搭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拍摄服务。 (4)乙方推动城市IP与影视IP结合,打造适合当地文化沉浸式的影视旅游景区,推动甲方成为影视拍摄与旅游度假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5、其他事项 各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双方没有签订项目具体协议的,则本协议自行终止。(注:与理县文广旅局签署的战略协议时限为6个月。)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已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以上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多方合作推动公司深耕影视业务,延伸影视制作产业链,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一是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协同挖掘市场潜力,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实现城市IP与影视IP的有机联动,打造影视文旅地标。二是深耕影视制片服务,拟进一步完善影视制作业务中专业化勘景、服化道支持体系,以及为剧组提供吃住行服务等业务,同时建立拍景资源库,为影视剧组提供多方位的制片服务,聚焦市场头部影视项目,通过全方位融入影视制作流程,构建西部地区一流的一站式影视拍摄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影旅联动,整合文旅运营经验、旅游场景资源、覆盖全川的服务业务网络,打造、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线路,锁定优质文旅资源和场景,布局影视拍摄基地运营、影视研学、影视培训、IP孵化等业务,不断拓展影视业务发展空间,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 (三)本次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本次协议的签订,系公司按照“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思路,积极搭建以影视、旅游、文化、体育为核心的产业格局,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转型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指导性文件与合作框架,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各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基础。 未来,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由各方就合作的条款、条件及权利义务进行具体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的确定、协议签署以及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履行情况及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以上签署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登记状态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1%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1%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1%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泸州市文广旅局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二)公司与广安市文广旅局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三)公司与理县文广旅局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四)公司与乡城县文旅公司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70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高磊、郦琦、丁士威及独立董事徐开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覃聚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1.1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不设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和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及《关于不设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和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综合服务外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综合管理服务外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玮女士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71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11: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徐劭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芮光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设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改革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芮光胜先生及监事徐劭先生、李秋实先生在第十一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设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和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73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综合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股份公司”)下属西岭雪山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发布的《西岭雪山景区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025年9月4日开标确定拟中选单位后,公示期已结束,公司关联方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物业公司”)被确定为本次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文旅物业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双方系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于2025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与文旅物业公司已正式签署《西岭雪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合同》《西岭雪山景区综合保障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西岭雪山景区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经2025年9月4日评选,拟中选人为公司关联方文旅物业公司,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9月7日。公示期满,2025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发布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岭雪山运营分公司西岭雪山景区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公司关联方文旅物业公司确定为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 本次项目招标方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中选人文旅物业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双方系关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10月11日,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与文旅物业公司正式签订《西岭雪山景区综合保障管理服务外包协议》和《西岭雪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二)本次交易履行程序的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综合服务外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次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 鉴于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746412458Q 法定代表人:张兆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3年02月26日 登记机关: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30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餐饮业;住宿;零售业;零售;卷烟、雪茄烟;干洗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商务代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营业务情况及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文旅物业公司现管项目有成都文旅大厦、西岭雪山景区、金沙演艺中心、五凤溪景区、江滩公园、桂龙公园、平乐古镇、西村大院、匠造所、城市候机楼、东华门遗址公园、艺术中心、绿道金九段、中南段、熊猫基地停车场、熊猫基地273项目、无锡T立方项目等20个项目,物业经营范围包括开放性景区、公园、绿道、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体育场馆等,总面积近600万平方米。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说明 文旅物业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的三级全资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文旅物业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目前,文旅物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岭雪山运营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西岭雪山景区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外包内容 01包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雪季临时性保障服务、其他服务保障。 02包综合保障服务:酒店服务、餐食保障服务、内部道路保障服务、综合保障服务以及景区特殊岗位用工保障服务。 2、采购预算:01包-物业管理服务,577.09万元/年;02包-综合保障服务,1,194.81万元/年。共计预算为1,771.90万元/年,按实际用工数量结算。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成都市大邑县西岭雪山景区 5、服务期限:3年 (四)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 (五)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人:01包 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2包 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八)中标报价:01包 5.50%(下浮率),02包 0.50%(下浮率); (九)服务期限:3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此次服务外包项目,价格公允合理。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与中标关联方的招标项目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西岭雪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岭雪山运营分公司 乙方: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标的范围 甲方将所管理的西岭雪山景区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雪季临时性保障服务、其他保障服务委托乙方实施。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和标准,组织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2、合同期限:3年 3、委托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下列委托服务项目所列单价费用为包干费用,含人员工资、社保、保险、公积金、福利、餐费、管理费、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费、交通补助、税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453,500.00元/年(大写:伍佰肆拾伍万叁仟伍佰元/年)。最终以合同起始之日起算,在服务期限内据实结算。委托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秩序维护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景区治安及消防(含森林防火)日常管理、防汛防地灾巡查、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秩序维护等。 (2)景区一、二、三平台游客接待秩序维护,景区内秩序管理(包括:盘山公路两端岗亭等重要点位24小时值守、公共区域巡查、游步道秩序管理、夜间值守及巡视检查、节点交通秩序及游客上下车秩序管理、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 (3)景区内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及维护(含移动式栏杆等设施的安装与撤除)、突发事件处置、冬季公共区域除冰除雪等。 (4)景区活动、重要接待礼宾形象及安保、节假日安保保障等。 (5)组建应急队伍,参与及自行组织符合景区实际的消防(含森林防火)、防汛、防恐防暴、应急疏散、应急救援,应急抢险等培训及应急演练,并形成档案记录。 (6)按照景区要求,配合景区、属地政府及应急、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做好应急事件联动处置等工作。 环卫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景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维护,包括景区内道路及全部游步道(不含景区一平台停车场区域、盘山公路两端岗亭内道路、二平台鸳鸯池广场路口杜鹃酒店路口道路)、广场、游客中心、滑雪大厅等游客接待场所环境卫生维护(包括道路冲洗)。 (2)景区办公区、员工宿舍楼道、卫生间等公区环境卫生维护。 (3)景区垃圾收集设施维护及垃圾收集、清运、装车,公共区域及场所消杀等。 (4)景区冬季公共区域、屋面、游客步行区域的除冰除雪工作。 (5)按照景区要求,配合景区,属地政府及文旅、爱卫、环保等部门做好环境卫生及环境保护联动管理等工作。 4、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在岗人数及考勤考核情况,于次月月底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如付款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2)费用支付方式: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项目人员薪酬及社保、公积金费用。甲方收到足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致使甲方无法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西岭雪山景区综合保障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岭雪山运营分公司 乙方:成都文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标的范围 甲方将西岭雪山景区综合保障管理服务外包给乙方,乙方根据实际外包劳务所需配备操作人员。乙方按甲方的人员需求和标准,组织进行项目服务工作,完成任务。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相应的劳务费。 2、合同期限:3年 3、综合保障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下列委托服务项目所列单价费用为包干费用,含人员工资、社保、保险、公积金、福利、餐费、管理费、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费、交通补助、税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1,890,300.00 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玖万零叁佰元/年)。最终以合同起始之日起算,在服务期限内据实结算。 (2)结算方式 ①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在岗人数及考勤考核情况,于次月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综合保障管理服务费用。如付款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②费用支付方式: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项目人员薪酬及社保、公积金费用。甲方收到足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乙方综合保障管理服务费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致使甲方无法支付综合保障管理服务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西岭雪山景区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符合发展战略定位,有利于优化用工模式,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文旅物业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146.71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及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运营分公司发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定位,有利于整合西岭雪山景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品质,拓宽业务经营赛道,增强在冰雪旅游及相关领域的影响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公司整体价值。本次交易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西岭雪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四)《西岭雪山景区综合保障管理服务外包合同》;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74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于2025年9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由于谭洪涛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谭洪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月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刘海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海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提名刘海月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刘海月女士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刘海月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海月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海月,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曾任四川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外部董事;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75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公司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2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五)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9:30一11:30,13:30一16:00。 (六)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传真:028-86026033 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八)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天府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25年10月29日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76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刘海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的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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