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汇德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6月18日签署《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编号:2025-031)和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编号:2025-033)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通知,该基金已募集完毕,募集总规模为24.73亿元。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基金的合伙期限由原定八年变更为十年,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即2024年8月22日)起计算。新增合伙人后,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 合伙企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与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其中,变更后的基金备案信息如下: (一)基金名称: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备案编码:SAPG40 (三)管理人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备案日期:2024年9月27日 (六)备案变更日期:2025年10月9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规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