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9月29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9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29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表中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29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表中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