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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Tieer Gu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Tieer Gu、Richard Aufrichtig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Tieer Gu、Richard Aufrichtig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确定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增值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股票增值权授予前,将员工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归属/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是否可以归属/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取消归属/行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Tieer Gu、Richard Aufrichtig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奕瑞科技”)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2024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43,062,824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73,95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00元(含税),每股转增0.4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2,888,865.00元(含税),合计转增57,155,5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00,218,3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奕瑞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为144,334股股份。待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0,218,370股增加至200,362,704股。 3、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038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1,411,684.00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11,411,684股,即将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143,062,824股变更为211,411,6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306.2824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1,141.1684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子真空器件销售”。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五、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上接B098版) (下转B1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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