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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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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B0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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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后工商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版本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35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军先生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的管理制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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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静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静毅先生,1967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技术员、热机公司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经理,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借调至金衢丽天然气公司任副总经理13个月),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3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0点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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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10月1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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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出席对象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2025年10月24日之前书面回复公司,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内容为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托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张诚儿
  (二)联系电话:(0574)87659140
  (三)联系传真:(0574)87355051
  (四)联系地址:宁波市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邮编:315020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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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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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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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3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料”)拟自2025年4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不超过24,130,684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534,201股)的比例不超过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司于近日收到浙能燃料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浙能燃料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数量未达到本次计划增持数量的50%,浙能燃料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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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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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截至2025年10月9日收盘的数据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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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浙能燃料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数量未达到本次计划增持数量的50%,浙能燃料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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