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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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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4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7项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潘爱玲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吴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17,6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58,106,65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8)。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辉,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93年获得上海理工大学学士学位。1994年4月至1999年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1999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亚太万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2004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及德勤全国A股市场主管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及全国品牌市场领导合伙人;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委员;2022年3月至今,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4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17,6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58,106,65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2025年中期公司现金分红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的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和6月4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医疗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和《新华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新华医疗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对照表及修订后全文详见附件)。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新华医疗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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